根据《佛山市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佛府〔2008〕161号)的精神,以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三大类行政审批业务为重点,以“两横两纵”流程框架为目标模式,以一市五区文广新局为实施对象,制订全市文广新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总体目标:一是创新行政审批管理体制、机制,对内部职能进行结构重组,按照审批与管理、监督适度分离的原则,将审批业务相对集中到1个科室。二是优化、再造行政审批流程,按简单、一般和特殊三种程序分类管理,压缩内部审批环节,简单程序和一般程序的办件率达到90%,审批时限缩短50%。三是完善规范简政放权,确保市向区放权彻底到位。四是重组再造跨部门审批流程,建立“牵头受理、内部运转、协同审批、及时反馈、统一办结”的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
同时,推行三项配套制度改革。一是实行“一个窗口”对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与企业、群众密切相关的审批事项窗口办结率达到100% 。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化建设,并将所有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接受电子监察。三是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加强对审批服务的管理监督。
二、基本原则
1、职能集中原则。集中审批职能,整合管理监督职能,降低协调成本,提高行政效能。
2、充分授权原则。授予相对集中审批科室具有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决策权,代表本部门对外服务,组织联合审批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联合审批,并签署联合审批事项的会签意见。
3、精简统一高效原则。理顺内部层级审批权限关系,减少内部审批层级,规范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时限。实现市辖五区统一办事指南、统一办事程序、统一审批时限、统一服务标准,并在行政审批的过程中接受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督。理顺跨部门审批权限关系,实行并联审批,提高审批效率。
4、重心下移原则。落实简政放权工作,减少审批层级,向各区下移审批服务。
5、不增不减原则。在现有编制数、内设机构数、中层领导数不减少不增加的前提下,调整内设机构,归并行政审批职能。
三、主要内容和具体措施
(一)局内设科室职能整合
1、设置审批科室。市文广新局撤销印刷复制科,成立行政审批科,统一履行全局行政审批职能,并成建制进驻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各区局也相应集中行政审批职能,其中:(1)禅城、南海两区将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且业务量占绝大多数的行政审批,集中到文化市场管理股或市场科,并成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同时,由该科(股)室集中受理文物、广播影视等其他类行政审批,协调汇总相关业务科(股)室意见,统一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结。(2)顺德区将秘书科,高明区将在新闻出版股挂设的行政审批股,作为对外服务机构,由该科(股)在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所有审批事项的受理、办结、发证环节,业务简单的直接由服务机构受理办结,业务复杂需多个科(股)室办理的,由服务机构受理后,协调汇总相关业务科(股)室意见,再统一报有关领导批准并在窗口办结。(3)三水区在新闻出版股挂设行政审批中心,统一履行全局行政审批职能,并成建制进驻区行政服务中心。
2、归并管理职能。市文广新局将印刷复制科原来承担的日常行政管理职能划归新闻出版和版权管理科。人事科根据科室职能整合的需要,提出相关职能归并和编制、人员调整方案,报市编办审批,然后组织实施。各区局科(股)室职能、编制、人员安排,也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作相应的调整(职能调整情况见附件1)。
(二)内部纵向审批层级和时限压缩
1、分类管理审批流程。针对文化文物、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各类审批业务,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重要性及复杂程度,按照简单程序、一般程序和特殊程序三种方式,分别确定审批程序,做到尽量放权,责任到人,减少审批层级和环节。对于“文物出境展览(审核)”等10项审批标准明确、条件简单以及只是对形式进行审查的事项,采取简单程序(见附件2-1),由科员终审,受理、审批、办结归并为1个环节。对于“国有文物保护单位作其他用途审批”等41项事项,采取一般程序(见附件2-2),经过受理承办、复核批准、办结3个环节或受理、承办、复核批准、办结4—5个环节,原则上由科长终审,其中部分涉及内容复杂的事项由分管副局长审批。对于“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7项涉及公共安全、稀缺资源的事项,采取特殊程序(见附件2-3),通过集体讨论决议的方式审批。
2、压缩审批时限。执行简单程序的审批事项当即办理。执行一般程序的3天上报5天审结,其中涉及内容复杂且由分管副局长审批的,审批时限不超过10天。执行特殊程序的,审批时限一般不超过10天,对确需延长的,做出时限延长说明。
(三)跨部门审批流程再造
1、建立“牵头受理、抄告相关、内部运转、同步审批、限时反馈、统一办结”的协同审批机制。对于“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核准)”、“设立娱乐场所经营单位(审核)”等2项跨部门审批事项,由文广新系统牵头,协同各关联部门研究具体的并联审批流程,制定统一的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建立统一的工作制度,明确牵头以及关联各部门的审批职责、审批内容和意见反馈时限,并统一对外公示。对于“文物保护单位消防措施(审核)”和“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及其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审核)”2项并联审批事项,由文广新系统配合市公安消防系统,以及文广新系统配合市公安系统进行协同审批。
2、建立统一办理审批机制。对于“文化团体登记前的审查”、“文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前的审查”等2项跨部门审批事项,建立统一办理制度,取消文广新系统前置审批环节,由民政部门征询文广新局意见后统一由民政部门审批决定。
3、进一步梳理办理印刷企业、出版物零售企业等企业设立、变更和注销业务中,与工商部门的关联业务关系和业务流程。
(四)规范简政放权,减少审批层级
1、理顺委托下放关系。市局承接的代省受理和省委托的项目(见附件3),不再对各区进行委托和二次委托。市局终审的项目,取消对区的委托,转而以下移服务窗口的方式下放审批事项,即将所有下放各区行使的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区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并将该窗口的业务管理和服务规范统一纳入市局服务窗口管理,由市局窗口统一培训、统一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统一业务平台,加强考评和监督检查,实现全过程网上在线监督,并作为市局的审批业务接受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的监察。同时,由于各镇(街)没有专门的文化管理机构和队伍,各区局取消对镇、街的委托下放。
2、减少审批层级。市局原则上对所有下放各区行政使的市本级行政审批事权彻底下放,在佛山市区域范围内,只保留一个审批层级。对于确需保留两个审批层级的说明理由,明确划分市局和区局的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市、区两级总时限不超过承诺时限,并通过门户网站公示各级审批职责。同时,市、区之间确定一个受理部门,在内部流程上做好相关衔接,保证申请人只需一次递件。
3、做好后续管理和服务。市局协调五个区局,统一文广新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层级、办事指南,以及办理流程、标准和时限,规范事项名称,明确事项内容。市局对省委托下放项目,也采取同样的方式办理。形成流程顺畅、职责明确、上下联动的审批管理关系。
四、完善窗口管理与服务
1、实行一个窗口对外。市和区行政审批科(股)均将服务功能整体进驻同级行政服务中心,在中心窗口集中接件、受理和办结,承担相关的来电来访、咨询等业务,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结。进驻工作于本方案公布实施后半年内全部完成,形成统一、便民、高效的行政服务体系。
2、完善窗口服务。规范进驻同级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的内部管理,落实首问责任、一次告知、申请材料补正、不予许可说明理由等制度,提高窗口的办事效率。将窗口的职责、审批事项的办理程序规范、窗口办事纪律和投诉办法等审批信息进行公示,展现阳光政府、服务政府、廉洁政府等法治理念。
五、推进信息化建设工作
1、 扩大电子监察范围。将文广新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并向电子监察系统如实上报相关业务,接受电子监察。
2、推进网上一站式服务。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或文广新局政务网站上,提供审批表格的下载和上传,实行网上预审,强化网上服务功能。
3、对下放事项实施信息化管理。市局对区局的下放事项统一使用市局审批系统,实现网上实时在线监督和网上备案。
4、搭建行政审批网络一体化平台。通过建立政府内部局域网实现不同部门非机密信息的共享,推动跨部门协同审批。
六、加强行政审批管理监督
1、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日常检查制度、管理监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依法依规、廉洁高效实施行政审批。
2、健全行政审批投诉和举报制度,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