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六)办理暂住证公安机关的收费项目有哪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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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公安机关的收费项目有:按照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0号、广东省物价局粤价[2002]80号《关于取消对外出或外来务工人员收费的通知》(暂住证费属保留收费项目)的规定,向办证人员收取5元的暂住证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对暂住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问题的复函》(粤价函[2003]41号)、佛山市物价局、财政局《关于对暂住人口收取治安联防费问题的复函》(佛价函[2003]22号)的规定,向暂住时间超过半年以上的暂住人员每人收取2.5元/月的治安联防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