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如何办理夫妻投靠入户?

答:

夫妻投靠入户

(一)审批条件

以被投靠方在户口所在地有固定居住地为条件,不受婚龄、年龄限制。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申请人书面入户申请,并按要求填写《入户申请审批表》(均收原件);

2、被投靠人、申请人双方的《户口簿》(申请人属集体户的,提供集体《户口簿》地址页和《常住户口登记卡》)、《居民身份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3《结婚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单位确实没有办理《房产证》的可由用地批文或合法报建手续替代)(均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与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或房管局发出的非临时租住的《房屋使用证》(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5申请人为49周岁以下己婚育龄人员的,提交手续完备的《迁入佛山市育龄人员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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