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五)如何办理出国己注销户口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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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出国己注销户口人员回国恢复户口 (一)审批条件 原本市户籍公民因留学、探亲等原因在国外居住较长时间,但一直未取得居留权,内地户口己经注销,申请返回原居住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二)需审核证明材料 1、己按要求填写的《入户申请审批表》(收原件); 2、地级以上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办理户口通知》(收原件); 3、申请人的护照(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4、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加具核对情况和公章的原户口底册复印件或原户籍证明(均收原件); 5、留学人员出国前户口不在我区,回国后欲在我区就业落户的,需一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留学人员工作在广东省工作证明》和就业单位证明等资料。 6、新立户的,提供《房产证》或其他房产所有权证明材料(证明收原件,《房产证》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7 7、投靠亲属入家庭户的,提供亲属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以及权威机构签发的证实双方关系的证件或公证书,或证实双方关系的原始、权威凭据,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双方关系证明(证明收原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其他证件、凭据等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佛山市公安局禅城分局人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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