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如何办理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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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1、审核条件 原本市户籍公民因私出国(境)超过6个月、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超过一年,已被注销户口的,回国(入境)后可申请恢复户口。 2、需审核证明材料: (1)出入国(境)有效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2)户籍底册(由入户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查核并复印)或原户籍证明; ( (4)本市亲属的《户口簿》(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及关系证明; (5)新立户的提供房产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交正本验证的同时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