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编制了《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适时更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fsxzfw.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 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机构概况及机构领导简介等。
(二)法规、规章和规范
主要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名义发布或者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机关相关的发展规划计划及执行情况,专项工作规划情况等。
(四)业务信息
主要包括: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的行政事项业务办理(办事指南、表格下载、办事流程、在线咨询、在线投诉、办理结果)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情况,专项工作统计报告。
(六)其他
主要包括: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人事任免情况公告,人员招考录用公告,资金信息,应急管理包括预警公告、应急预案、典型案例、应急常识,公告通知,月度、季度、年度工作报告。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佛山市人民政府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佛山市人民政府编制了《佛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佛山市人民政府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oshan.gov.cn)或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fsxzfw.gov.cn)上查阅该《目录》,也可以到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服务窗口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佛山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为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包括:涉及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反映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详见《目录》)。
1、公开形式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fsxzfw.gov.cn。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佛山市人民政府在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其主要功能: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指引和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分办,并提供一定范围的政府信息查阅等。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联系电话:0757-83281111、83280806,电子邮箱:info@fsxzfw.gov.cn。
(2)佛山市12345行政服务热线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与投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拨打该热线咨询佛山市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下属单位等公开的政府信息。12345行政服务热线办公时间:8:30-17:30为人工服务时间,17:30至次日8:30和节假日全天为自动语音或电话录音服务时间;市民拨打12345热线电话只收取正常的市话费。
2、公开时限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应在申请信函中提供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和政府信息形式要求,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佛山市人民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www.fsxzfw.gov.cn。
(3) 申请人向本中心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佛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窗口。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1楼大堂;邮编:528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757-83281111或0757-83280806, 电子邮箱:info@fsxzfw.gov.cn。
佛山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7号楼;邮编:528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757-83320744;传真:0757-83321424。
四、监督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或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和投诉反映和投诉。
(一)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7号楼;邮编:528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联系电话:0757-83320744;传真:0757-83321424。
(二)佛山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和信访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号12号楼;邮编:528000;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电子邮箱:info@fsxzfw.gov.cn;佛山市纪委(监察局)效能监察室(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联系电话及传真:0757-83334791;佛山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联系电话及传真:0757-83329660。
(三)咨询投诉热线:佛山市政府12345热线(办公时间详见《指南》“二、获取形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一: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附件二: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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