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选址

 1.书面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签章)
 2.1:500现状地形图2份(有效期为3年);关于建设项目的情况说明、拟选址位置、建设技术条件以及相关图纸等;
 3.属大型建设项目、对城市布局有重大影响的建设项目的,须附相应资质规划设计单位提交的选址论证意见,并附送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4.属原址改建的建设项目,须附有效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用地权属证明(含附图)复印件;
 5.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6.属需报省建设厅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按省建设厅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7.属跨区项目或市级重点大型建设项目需报市规划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需报送相关分局的初审意见及原始申请材料。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7个工作日

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建设用地
规划许可

 永久项目:
1.书面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签章);2.1:500现状地形图2份;
3.国土部门预审批文复印件;发展计划局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4.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5.属行政划拨土地的,须附《佛山市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审批表》一式四份(从国土资源局领取填写);
6.属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的,须附中标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7.属市工业区开发总公司有偿出让土地的,须附用地协议书复印件;
8.属大型建设项目的,须附计划部门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其他文件;
9.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临时项目:
1.书面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签章);
2.按要求填写的《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从国土资源局领取填写);
3.1:500现状地形图2份(有效期为3年);
4.国土部门预审批文复印件;
5.有效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用地权属证明(含附图)复印件;
6.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核发建设项目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1.书面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签章); 2.1:500现状地形图2份(有效期为3年);
3.有效的建设单位或个人用地权属证明(含附图)复印件;
4.已办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5.若属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还须提交市国土管理部门、建设管理部门、房地产管理部门批准的年度房地产用地计划批文复印件;
6.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建设项目规划、
建筑设计条件

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批
1.书面申请(建设单位或个人签章);
2.已办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设计条件(含附图)复印件;
3.符合规划设计条件要求的规划设计文件2套;
4.规划成果光盘1张(文件格式要求:说明书为DOC文件,方案图为DWG文件,效果图为JPG文件);
5.属招投标规划设计方案的,须附中标通知书、专家评审意见、设计单位对照评审意见的逐条修改说明;
6.属修改规划设计方案送审的,须附前次方案审批意见、设计单位对照审批意见的逐条修改说明;修改规划设计方案应同时符合规划设计条件和审批意见的要求;
7.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5个工作日

建筑设计方案审批
1.已填妥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表》一式三份;
2.已办理的规划设计条件或建筑设计条件(含附图);
3.设计单位附送的对应规划设计条件或建筑设计条件要求的设计说明;
4.建筑设计方案图及设计文件一式两套(装订完整);
5.规划成果光盘1张(文件格式要求:说明书为DOC文件,方案图为DWG文件,效果图为JPG文件);
6.如属招投标方案的附送中标方案、中标通知书及专家评审意见;
7.若需复审或扩初设计则须对应方案审批意见作出设计修改说明;
8.业务科室明确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表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建设工程
规划许可

 

 建设工程规划报建
1.已填妥的《建筑工程规划报建表》;
2.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条件及附图(复印件);
3.各相关部门审核意见、建筑设计方案审批意见及方案审批意见要求附送的相关资料;
4.建筑施工图一式两套、排水施工图一式两套(装订完整);
5.规划成果光盘1张(文件格式要求:说明书为DOC文件,施工图为DWG文件,效果图为JPG文件);
6.对应审批意见的设计修改说明(设计单位及注 册建筑师盖章);
7.计划部门、国土部门正式批文复印件(属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另附年度用地计划批文复印件);
8.业务科室要求补充的其他资料。
注: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可不提交7项中的计划部门的正式批文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