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批

1.申请书、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文件清单总目录;
2.所在地水电所或镇(街办)初审意见;
3.项目可研报告,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图纸:
(1)项目河道位置图;
(2)申报用地实测地形图(1:500),如属堤外地要增加河势图,河床断面图(包括建设项目位置及上、下游各100米共三处横断面);
(3)项目建筑物平面布置图,建筑物基础平剖面图(断面应包括两岸防洪大堤);
(4)项目主要建筑物纵横剖面图;
4.项目防洪论证专题报告(须由具有相应咨询资质单位完成);
5.需报省审批的项目,应由

批文(建设项目审核意见)

20个工作日

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审批——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阶段

1.申请书及设计资料、文件清单总目录;
2.所在地水电所或镇(街办)初审意见;
3.自筹资金或资本筹集的有效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
5.可行性研究报告;
6.工程地质报告;
7.工程水文水利分析计算专题报告;
8.工程设计图纸;
9.工程投资估算书(含软盘);
10.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专项);
11.移民安置和淹没处理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及扩建大、中型工程和征地移民安置投资大于200万的除险加固工程);
12.水情自动测报、自动化监测

批文

12个工作日

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1.在山区、丘陵区修建铁路、公路、水工程、开办矿山企业、电力企业和其他大中型工业企业,建设单位必须提交“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一式4份);
2.在山区、丘陵区修开办乡镇集体矿山企业、开垦荒坡地、申请采矿以及其他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必须填写好“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一式4份);
3.编报方案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
4.项目地理位置平面图和设计总图(1份)。

批文

60个工作日

取水许可证审批

1.取水许可申请书;
2.建设项目规划、设计的简要说明;
3.新建、改建、扩建的取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4.环境评价;
5.当与第三者有利害冲突时,第三者的承诺书或文件;
6.取用区内地下水的,附有关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
7.列入国家基建项目在申请前增加取水许可预申请(资料同上)。

《取水许可证》

60个工作日

工程设计审批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水利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初步设计阶段

1.申请书及设计资料、文件清单总目录;
2.所在地水电所或镇(街办)初审意见;
3.符合审批权限规定的立项批文(复印件);
4.初步设计报告书;
5.水文分析复核报告;
6.工程地质报告;
7.工程设计计算书;
8.工程设计图纸;
9.工程投资概算书(含软盘);
10.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表)(专项);
11.移民安置和淹没处理专题可行性研究报告(新建及扩建大、中型工程和征地移民安置投资大于200万的除险加固工程);
12.水工模型试验报告及其他试验研究报告;

批文

12个工作日

报建施工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工程破堤(坝)核准

1.建设单位的“申请破堤报告”(2份) 申请破堤报告应有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概况、工程建设依据;工程施工准备包括资金、施工队伍资质、质量监督等情况;申请破堤(坝)地点、桩号,破堤长度、深度;计划破堤时间及复堤时间;渡汛措施;责任人名单等。
2.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列入计划文件,开工报告批准文件。(1份)
3.破堤位置图(含纵横剖面)(1份)
4.施工组织设计文件(1份)
5.镇级水利部门书面意见(1份)

批文

12个工作日

:对需要组织专家论证、评审、听证的时间除外。
报建施工阶段

事项名称

申 请 材 料

颁发的证件

审批时限

破堤(坝)
核准

1.建设单位的“申请破堤报告”(1份)。申请破堤报告应有以下内容:工程名称、概况、工程建设依据;工程施工准备包括资金、施工队伍资质、质量监督等情况;申请破堤(坝)地点、桩号、破堤长度、深度;计划破堤时间及复堤时间;渡汛措施;责任人名单等;
2.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文件,列入计划文件,开工报告批准文件(1份);
3.破堤位置图(含纵横剖面)(1份);
4.施工组织设计文件(1份);
5.当地镇或街道水电所意见(1份)。

审批或初审
意见(报市/省)

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