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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山 行 政 服 务
(期
刊)
(第1期)
目
录
1.努力打造“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平台
2.提升服务水平 打造高效行政服务平台
3.发扬南海精神 打造高效南海
4.找政府办事 到服务中心去
5.新的起点 新的征程
6.阳光操作 便民高效
努力打造“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的政务平台
为了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治政理念,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和政务公开,优化政府服务和投资环境,佛山市政府根据2002年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提出的1号议案,按照“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的运行管理理念,高标准组建了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
根据市政府赋予的职能,中心除承担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日常工作外,专门高标准建设了行政服务大厅,组织、协调、监督有关行政职能部门的审批服务项目以及与之相配套的部分企事业机构的服务项目实行集中办公,向社会提供“一站式”和“一条龙”的便民服务。
服务大厅于2003年3月28日正式启用,位于季华五路28号公交大厦一至五层,对外办公面积约8000平方米,设窗口席位112个,进驻工作人员约200人。目前进驻中心的窗口单位共有49个,其中,市一级行政职能部门窗口单位19个,禅城区行政职能部门窗口单位19个,企事业类中介服务机构11个。市和禅城区两级部门进入中心的审批与服务类项目约500多项,主要分为投资立项审批类,企业设立审批登记类,建设工程报建类以及便民办事类等四个类型。
中心正式面向社会运作以来,形成了较大的人流量和业务量。随着运作模式的进一步完善,中心已逐步成为政府集中资源提供公共服务、实行政务公开的平台,成为帮助企业、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重要场所,成为联系政府和社会的重要纽带和收集民意、采集社会管理信息的重要途径。据统计,从03年3月28日至06年3月27日三年内,各进驻窗口受理办件1198020件,办结1187021件,平均每月办理超过3万件。所有办件的依时办结率达99.9%,中心内办结率达98.24%。
一、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推行“阳光”行政
中心这种窗口式和集中式的服务,使原来要在机关内部办理的事项集中地敞开面向群众办理,拉近了群众距离,增加了办事的透明度和便捷度,使中心成为推行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中心对各窗口的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严格的准入管理,要求各进驻部门按照统一的规范,在服务大厅摆放纸质办事指南,并通过中心网站、触摸屏等方式,公开每一个审批服务事项的立项依据、申办资格、受理对象、所需材料、经办程序、承诺时限以及收费依据与标准等,方便办事者查阅。
(二)中心在各窗口公开经办工作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编号等,并制作统一的工作人员照片公开栏,为方便办事者监督。
(三)通过网站、办件管理系统等信息化手段,提供表格下载、网上申请、在线咨询,以及手机短信自动通知、电话语音查询等服务,增强窗口与办事者的沟通和互动,使行政审批行为的过程、状态、结果实现有效公开。
(四)按照行政许可法和简政放权的要求,在新一轮审批制度改革过程中,对全市所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进行规范性清理核对,审改清理保留的审批服务事项通过中心的信息化手段形成数据库,由中心进行上网公开和在线监管。
二、遵循依法、规范的原则,推动审批制度改革和创新
(一)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审改日常工作
作为我市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牵头实施单位,中心在市审改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逐项清理我市各单位现有的审批事项,进行分类审核处理,作出界定和归类汇总。清理审核的范围包括市政府直属单位44个,中央、省属驻佛山单位13个,以及五个区级政府相对应的职能部门。经清理,全市各部门共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938项,取消157项,另清理出日常管理事项216项。清理结果目录及对应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向社会公布。按照上级有关精神,市审改专责工作小组起草了《佛山市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暂行规定》,在行政审批的实施主体、行政审批的适用、行政审批事项公开的具体内容和方式、公众查阅权利、实施程序、行政审批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规范行政审批活动。
(二)推动企业准入和工程报建等跨部门并联审批改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基层政府的最终落脚点就是规范行政行为、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针对工程报建和企业设立审批过程中存在的一些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中心充分利用自身的集中优势,把这两个"一条龙"的并联审批改革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市纪委、监察局及相关业务部门的支持下,中心牵头组织实施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开发了专供报建审批使用的网上并联审批系统,并在禅城区试点实施。此外,中心已组织了与企业设立登记相关的部门与项目进驻,正准备根据《行政许可法》的要求,配合和协调有关职能部门推动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服务的改革。
三、遵循便民、高效的原则,建设“一站式”服务大厅
(一)合理定位中心规模,务实组织部门进驻
中心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组织部门和办事项目进驻中心:一是主要组织企业设立审批登记和建设工程报建两个“一条龙”的跨部门审批服务进驻,突出中心实用、专业的鲜明特色;二是考虑到充分利用资源,组织公安户籍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业务进驻,保证了服务大厅充足的业务和人流量;三是与行政审批配套的中介服务类企事业机构,适量引进中心设立窗口,进一步实现“一条龙”便民服务的目的;四是不追求“大而全”,如政府内部运作的项目,社区就近服务的项目,以及一些已建成的规模较大、业务较单一的窗口不进入中心;五是设置后台办公区,引导进驻部门的业务科室整体进驻,提倡充分向窗口授权,要求进入中心项目实行“单边受理”,要求科室负责人或业务骨干进驻中心,提高中心内办结率,避免中心形成“收发室”效应。
(二)配合简政放权工作,实现市、区两级共建中心
中心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的工作部署,在服务大厅建设上实行市和禅城区两级对外服务窗口合署办公的模式。禅城区行政服务中心配合市中心共同做好禅城区有关职能部门进驻中心窗口的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这一做法,一方面有力保证了对口进驻部门利用中心窗口顺利移交职能,另一方面也大大减少了因行使审批职能的部门发生变化而造成的群众办事不适应的问题。目前,市和禅城区两级共建行政服务中心的模式已基本形成,开创了同一地域共享政府财力资源、统一提供便民服务的先河。
(三)抓好服务大厅制度建设,规范窗口审批服务标准
各职能部门进驻中心后的审批权和审批内容不发生转变,中心着重抓好各窗口审批服务过程和行为的规范。为此,中心严格实行“首问责任”、“一次告知”、“限时办结”等窗口办件制度,并高标准制订了12项工作制度,作为窗口服务的准则,要求进驻窗口严格遵照执行。通过这一系列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中心逐步构建起窗口对外服务的标准体系,确保了办事大厅的有序运作。
经过一段时期的探索实践,中心较为成功地建立起窗口季度评议制度。在争先创优的热情鼓舞下,各窗口主动适应和积极配合中心的各项评议标准,评议的各项指标逐步成为中心实施各项窗口日常管理工作的主线,窗口管理工作已经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四)大厅管理突出人性化特点,做好进驻窗口和办事群众两方面的服务
在对进驻窗口及其工作人员的服务方面,一是尽可能创造优良的办公环境,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化解进驻人员离开原单位办公的不适应感;二是建立窗口工作例会、窗口协调联系、进驻人员联席会议等一系列制度,并定期组织窗口人员开展培训学习和文体活动,加强进驻窗口之间的交流学习,增强中心的凝聚力;三是维护服务大厅正常办公秩序,及时协调化解窗口服务过程中出现的矛盾,保护窗口工作人员的正确立场和合法权益;四是在推出窗口各项管理制度之前,注意多层次反复征求窗口意见,充分发扬民主精神,积极引导进驻人员参与和共同做好大厅的管理。
在对办事群众的服务方面,中心强化“便民、为民、利民”的服务意识。一是选址位于市中心地段,充分考虑群众出行便利;二是规划建设方面充分体现公仆意识,适当压缩办公面积,尽量拓宽办事大厅,降低窗口柜台高度,拉近工作人员与办事者的距离,体现平等地位;三是在服务大厅精心设计各种办事指引,设立商务中心、咨询导办、排队叫号系统、触摸屏电脑以及舒适的办事椅和休息椅、方便的填单台、专设的吸烟区以及饮水机、填单笔等,都力求在细微处体现出贴心的服务;四是充分考虑到群众日益提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中心网站向社会公开各单位办事指南,提供表格下载、网上申请、咨询投诉等服务,增强同市民沟通和互动;中心办件管理系统的统一消息平台还为群众提供包含手机短信自动通知、电话语音查询等服务。
四、遵循公正、廉洁的原则,推动行政效能建设
(一)健全大厅管理制度,加强窗口服务监管
中心充分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责,通过对窗口办件实施后台全过程、动态监督,密切掌握办件流向、状态,对重大投资项目、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协调、督办。承诺时限到期的,实行警示;逾期未办结的,责成解释或通报处理。中心还设立了现场、网上和电话等多种群众投诉渠道,在大厅和每个窗口摆放群众评议投诉表格,并积极与监察、人事、物价等部门建立投诉受理和处理机制,对窗口的审批服务行为进行日常监督,把行政审批行为置于全社会的监督之下。
(二)依托纪检监察力量,形成效能监察互动
纪检监察部门和行政服务中心有着各自的工作特点和互补优势:中心这一集中平台可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的最佳切入点;而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又能给中心开展窗口督办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为此,在市纪检监察部门的支持下,我中心正主动接轨,与监察部门的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形成互动机制,利用好中心平台,将行政效能监督引向深入。为此,监察部门和中心正推出和完善一系列的工作互动措施。
(三)发挥中心信息化优势,筹建电子监察系统
中心注重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对审批行为的各个环节要素进行规范和固化,以此为基础开展效能监督。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效能建设,巩固我市审批制度改革的成果,在学习借鉴深圳等地行政许可电子监察系统的成功经验基础上,我市正积极准备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以市和五区的行政服务中心为载体,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牵头指导下,尽快建设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推动全市审批业务信息的共享与互动,规范和完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进一步建立和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度,巩固行政效能监督工作的长效机制。
提升服务水平
打造高效行政服务平台
一、中心基本情况
佛山市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于2003年3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实行市直与禅城区两级有关部门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合署办公、资源共享的管理模式。按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当时禅城区直有12个常驻行政职能部门、61名工作人员进驻中心,为群众和企业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市中心的管理工作由市管理机构全面负责,区政府派一名办公室副主任联系、协调。随着简政放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中心一系列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入开展,需要区政府协调、管理的工作量越来越大。因此,区政府于2003年底成立了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中心”),与市中心合署办公,密切配合市中心协调和管理禅城区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务,并负责跟进落实区重点投资项目工程报建审批工作。根据“三定方案”,区中心设置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正科(局)级事业单位,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编制数6名,内设秘书股、协调督办股和信息股三个股室,中心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一名副主任兼任,不占编制。中心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由区财政全额拨款。
二、中心运作情况
区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关怀下,在市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围绕区委、区政府的工作目标,按照“公开公正、文明规范、高效优质、廉洁便民”的运行管理原则,注重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完善进驻审批服务项目,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服务意识,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向社会展现高效优质廉洁服务型政府形象,深得企业和群众的认同和好评。为此,区中心被评为2005年度佛山市文明窗口单位。
目前,进驻中心的区直单位有21个(其中有6个单位整体进驻),对外服务窗口57个,常驻工作人员近100名,涉及行政审批与服务项目共269项,主要分为投资立项、企业设立登记、工程报建以及便民办事等几个类型。为提高中心内办结率,区经贸(外经贸)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禅城公安分局人口管理股、禅城规划分局建工股、区环保局综合股等6个部门整体进驻。
据统计,去年的业务量,区各进驻窗口共受理办件406496件,按时办结404234件,按时办结率达99.9%,平均每月办结约3.4万件。同期收到群众评议满意票数9902张,满意率为99.32%。
市和禅城区两级共建中心的模式,给予区中心很好的学习和提升的机会。区中心积极引导区各进驻部门要充分利用市和禅城区两级共建中心,市和禅城区两级对口部门窗口共同提供审批服务这一独有优势,开创市、区两级部门相互学习、相互支持的典范。为此,区中心一方面全力配合市中心做好区进驻中心窗口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另一方面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为突破口,不断创新审批方式,贴身跟进区重点投资项目工程报建审批工作,打造区中心的服务品牌,营造良好的政务和投资环境,主要工作如下:
(一)切实加强行政服务大厅的建设,夯实公共服务平台的基础
1.进一步抓好完善进驻工作,建设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体系
区中心在充分考虑各单位职能关联性和对外服务群体共性的基础上,结合中心办公场地的容量实际,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先后组织了区新闻出版局、区小车定编办、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工商信息服务中心等单位进驻中心,促进中心对外服务功能不断强化。
为进一步增强对外服务内容,区中心除组织新增进驻单位外,还积极推动已进驻单位完善进驻项目,切实做到便民利民。目前,区经贸局、禅城规划分局、区公安消防大队等区直11个窗口单位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已全部进驻中心,为市民和投资者提供“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为避免进驻单位窗口变成“审批资料收发室”,区中心引导进驻单位通过使用审批专用章、专门授权、审批科室整体进驻、单位领导现场办公等方式,提高中心现场审批办结率,构筑方便、快捷的行政服务平台。区国税局改革内部审批程序,成立工作组进驻中心,将税务登记业务整体进驻中心,各分局同时不再受理,大大增加了对外服务内容。区经贸局整合全局的审批业务,将48项审批事项全部前移中心窗口办理,派驻有关业务股长进驻中心,授权窗口使用审批专用章,向企业和群众提供“窗口受理、现场审批、现场出证”的“一站式”服务。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审批服务的行为准则
市、区两级中心在总结运作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制订汇编了包括窗口评议在内的12项工作制度,初步规范了进驻窗口的管理,保证了办事大厅的有序运作。其后,两级中心在再次总结经验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以简化高效、突出重点、鼓励为主为原则,对窗口季度评议的标准和考核制度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修订完善。新的评议标准从去年第二季度出台以来,受到了全体进驻窗口的高度关注和支持,充分调动了各窗口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进各窗口单位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并在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之间逐步形成相互比较、相互学习、相互监督的良好风气。去年在市、区两级中心组织开展的窗口评议中,区进驻窗口获先进窗口奖34次,占市、区两级进驻窗口获奖总数的71%,取得了很好的成绩。窗口评议已成为提升窗口建设和管理的主要动力。
3.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增加办事透明度
中心规定凡进入中心审批项目实行公开、透明操作服务。窗口单位须按规范制作办事指南,在办事现场公开摆放,供申办者索取,或输入信息化系统,供社会各界查阅。在全市进行简政放权、审批制度改革以及政府机构调整的过程中,为保证向社会公众准确提供办事指引,区中心对区各进驻窗口的进驻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在市中心网站和窗口办件系统中进行了全面更新。更新后的办事指南详细列明了项目名称、办理依据、申办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受理窗口及咨询电话等“九公开”信息。
(二)大力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服务方式
1.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变更进驻事项相关内容
区中心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相结合,积极引导进驻窗口把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与有关行政许可规定的清理工作相衔接,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要求,及时变更进驻事项相关内容。区农业窗口、区建设窗口、区经贸窗口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5项,进一步规范了审批行为;区新闻出版窗口、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窗口及时调整有关收费项目,共取消11项行政管理事项收费。
2.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区中心注重引导区各进驻部门积极探索依法行政的规律,通过创新审批服务方式,不断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审批监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服务水平。
市、区两级中心为方便群众办事,进一步完善中心网站的表格下载功能。目前,我区已有18个单位的88个项目可在市中心网站上下载申报审批表格。
为推进行政管理创新,提高办事效率,中心引导各进驻窗口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区经贸局通过建立电子邮件服务器,令投资者可在世界任何地方向该局申请办理外资企业设立、变更、终止等审批业务。借助电邮,该局相关业务科室可对网上申请材料进行预审,投资者待资料齐备后,提交中心经贸窗口予以受理,大大提高了审批速度。
为加强与公众的互动,区中心积极开展网上政策咨询答复工作,及时办理区政府网站及市中心门户网站的政策咨询,确保群众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获得公共服务,增强政府和群众之间的互动。去年,中心共回复群众政策咨询63件。
(三)全力推进我区深化工程报建改革试点工作
为简化工程建设项目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改善投资环境,2003年,市政府出台了《佛山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方案(试行)》,初步确立了工程报建的办事规则。为巩固前期的改革成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工作落到实处,禅城区率先试行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工作。为此,区中心全力以赴推动改革工作深入实施,专门派熟悉工程报建的工程师跟进督办,并对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进行管理、协调和监督。
中心按照便捷、高效、实用的原则,经反复征询报建相关单位意见,对原改革方案中不合理、难操作的地方进行修订和完善,制订出台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改革试行方案》(以下简称《试行方案》)。为使《试行方案》顺利实施,中心牵头组织召开《试行方案》实施动员会议、“回头看”工作会议及相关协调会议,定期对窗口监督检查,组织窗口人员参加并联审批系统操作培训,不断对审批流程图修订完善,及时解决并联审批系统操作存在的问题,大大提高了《试行方案》的实用性、可操作性,增强了相关职能部门参与《试行方案》的自觉性。
据统计,仅去年8至10月,按照并联审批程序进行工程报建的业务量达577件。《试行方案》尽管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少困难和问题,但绝大多数部门能按照《试行方案》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和配合改革,《试行方案》已经在各阶段运转起来。通过实施《试行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调整了工作流程,简化了审批环节,部门之间主动加强了沟通互动,彻底改变了过去“行内人说不清,行外人听不明”的状况。
(四)加快推进重点投资项目“绿色通道”建设,优质服务成为招商引资品牌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区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招商引资成绩显著。中心把提高政府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作为首要的职责,利用跨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集中办公的独有优势,急投资者所急,为投资项目提供行政审批绿色通道,通过采取联合办公、并联审批、召开联席会议、贴身跟进工程报建审批等方式,使投资者真切感受到区政府优质高效的服务。
区中心积极配合区投资服务促进中心,从重点工程项目立项开始主动跟进,多次牵头组织市国土资源局、市供电局、禅城规划分局、区建设局、区环保局、区消防大队、区人防办等单位召开区重点工程报建联审会议。如:牵头组织召开澜石(国际)金属交易中心、神威公司、丰富汽配有限公司、优达佳汽配有限公司、佛山深国投商业中心、丸一金属制品(佛山)有限公司、环市快捷汽配城综合楼、普丽科技(佛山)有限公司等项目建筑方案联合评审会议,真正做到“一家承办、转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完成”,切实为投资项目提供审批服务的“绿色通道”。
此外,区中心还贴身跟进重点投资项目的工程报建审批工作。汕头龙光集团公司2004年底竞得04D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在报建“天湖丽都”大型房地产项目时,考虑到该公司是外来新驻禅企业,对本地政策法规及办事程序不熟悉,为此区中心对其工程报建审批过程实行贴身到位的服务,投资商仅3个多月就办好房地产开发的相关手续,节约了时间和金钱,区中心优质高效的服务受到投资者的高度评价。
发扬南海精神 打造高效南海
佛山市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于2001年11月着手筹建,2002年1月24日正式对外办公,是区委区政府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办事效率,优化社会经济发展软环境而设立的公共行政服务机构。中心直接对区政府负责,区政府办公室行政许可工作科为中心日常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能是管理全区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协调和监督各职能单位进入中心集中办理审核业务,提供一站式服务。
中心奉行“为民、便民、利民”的宗旨,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原则。中心的运行目标是“进一个门办好,交规定费办成、承诺期内办结”,为企业和群众提供规范、便捷、优质、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目前中心共有22个部门和单位进驻,设有70多个工作窗口,可办理审核项目及日常管理事项347项。自2002年1月正式对外办公至今(截止2005年12月31日),中心共受理各类申报事项758402件,已办结757901件,即办率从2002年的52.44%大幅提高到2005年的70.63%。
一、建章立制,确保服务环境规范透明
中心成立四年多来,不断完善各种管理制度,致力构建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审批环境。
(一) 运作方式
1.采用集中窗口式办公:政府相关职能单位选派业务骨干进驻中心设立办事窗口,采用开放通透的方式,集中办理审核事项,实行一站式服务。
2.实行单边受理制:凡已进入中心办理的项目,规定原单位本部不得再受理,否则作无效件处理。
3.实行窗口单位授权制:窗口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充分的审批授权,刻制行政审批业务专用章或证件专用章用于区内终审项目的审批确认。
4.实行“五天内办结”承诺制:除即办件外,承诺件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报批件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上报。
5.实行集中收费:为方便办事者缴交规费,规范费用收取,农业银行在中心开设收费窗口,统一收费。
(二) 办件制度
1.实行办件公开制度:将每一项审核项目和日常行政管理事项的项目名称、审核类别、审核依据、办事程序、审核条件、所需材料、承诺办结时限、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办理结果以各种形式(如小册子、网页、触摸屏、电子显示屏等)对社会公开。
2.实行办件信息化管理制度:对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报事项,窗口必须在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上进行登记。办理结果以手机短讯形式由系统向办事者发送。中心利用系统对申报事项进行跟踪督办、超时催办。中心系统已逐步与相关职能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实时数据交换与联网审批。
3.实行工作窗口一次告知制度:窗口工作人员必须当即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发现有缺件或不合符要求的材料,必须一次性告知申办人,打印补办通知单,申办人补齐符合标准的材料后,窗口必须受理。
4.特急事项的紧急办理制:个别时间紧迫、特别重大的审批事项,按“绿色通道”紧急办理。
(三) 日常管理与考核
1.设立投诉服务机构、网上投诉栏目,公开投诉电话,随时受理群众的投诉,严肃查处审批过程中的违规违法行为,保障申办人的合法权益,改善服务工作。
2.建立窗口单位领导轮班制:凡在中心设立工作窗口的单位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必须每半个月或每周到中心窗口轮班半天。
3.实行窗口考评制度: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每季度考评一次;对窗口单位每年开展一次群众评议,综合考评一次。考评结果直接作为工作窗口所属单位领导干部目标管理年终考核和窗口工作人员年终考核的主要依据。
4、为加强内部管理,中心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中心管理办法、项目办理实施细则、工作窗口考核实施细则、工作规范以及请假、学习、例会和轮班制度等。
二、成效凸现,促进审批工作稳步发展
中心加强核心管理,摒弃单纯集中办公的做法,切实起到授权审批的作用,从而有效促进了我区行政审批工作的稳步发展,为南海的招商引资、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一)强化了服务意识,树立了服务型政府的新形象。中心要求全体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从高高在上审批的官僚意识转变为实实在在办事的服务作风,千方百计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便捷、优质的审批服务:
1.为方便群众办事,中心将各项审核事项的办事指南印制成单张,置于大厅供群众取阅;设置中心网址、触摸屏和电子显示屏,供群众查阅及公布办事结果;设导办员提供导办服务。
2.为减少群众来回奔波,中心网页还提供网上申报表格下载,开办了批件同城速递业务。
3.为便于群众有秩序地等候,中心在业务量特别多的窗口设置电子叫号排队系统。
4.为进一步做好服务,中心每年进行服务对象评议,向申办人广泛征求意见,公布评议结果,不断改善工作。
5.在每一楼层设立群众监督意见箱,便于办事者时时处处能如实向我们提供宝贵意见,以促进窗口的服务水平和工作质量。
(二)规范了审批行为,形成了科学合理、廉洁高效的审批新局面。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以来,中心不断加强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简化审批环节:
1.建立和完善行政审批程序,包括完善行政审批申请和受理程序、制定科学明晰的内部审查程序、行政审批决定程序、行政审批案卷备案程序、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程序。
2.简化审批程序,减少中间环节:减少层级审批,分级下放终审权;取消部分项目初审权,减少初审环节;整合内部机构的审批职能,减少多头审查;精简申报材料,减少重复提交;加强审批环节之间的衔接,减少审批“瓶颈”;建立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涉及重大项目和大中型企业的审批事项,行政审批机关要采用绿色通道方式办理,实行从快从简,特事特办。
3.加强和完善内外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机关内部及下级审批机关的层级监督,人事部门对业务部门的考核监督;要求全区行政审批机关全面应用行政服务中心联网审批信息系统,加强监督;投诉举报制度,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协调或查处出现的审批问题。
4.贯彻实施行政审批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和管理。
(三)提高了审批效率,努力打造“高效南海”阳光工程。
1.通过抓好单位授权,提高窗口即办率。要求各窗口单位领导对窗口负责人予以书面授权,明确窗口工作人员的审批权限,加快办件进度,将承诺件、答复件、联办件尽可能实行即办。
2.三次缩短承诺办结时限,通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我区各审批单位的承诺时限大部分已采取5天承诺制,深受办事者欢迎。
3.想法设法拓展联网审批。经过艰苦的研发,行政服务中心自主开发出一套可运行在安全平台上的联网审批系统。窗口人员利用该系统通过网络把审批资料传送回原单位,既减少了往来送件的环节,又可以实现对整个审批流程进行监控。迄今为止,我区37个审批部门应用中心管理系统,单位领导在办公室内就可以清楚掌握中心的受理情况。实践表明,联网审批安全高效,进一步减少了窗口与单位本部之间申报资料传递环节,实现限时审批,责任到人,达到提高审批效率的效果,而且有利于监督管理。
4.通过实行窗口单位领导干部轮值制度,促使单位领导定期到中心,了解窗口工作,从而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高窗口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四)理顺了审批环节,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由于不同职能部门在理解政策文件上稍有偏差,导致了部门间在实行行政审批过程中存在着一些矛盾,直接影响了群众和企业的办事。中心通过受理群众和企业投诉,以理顺审批环节作为解决群众、企业“办事难”的突破口,及时召开相关部门的协调会议,解决部门间的审批分歧,统一审批标准。开通上门、电话、信函、网络等方面的投诉渠道,切实为办事者解决热点和难点问题,中心从成立至今,共处理了568项咨询投诉件,做到事事有跟踪、件件有落实,进一步提高了中心的服务质量。
中心将一如既往,继续保持和发扬南海精神,强调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以“换位思维”为加强服务的“突破口”,努力创建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营造便民高效、运转协调的行政服务环境。
找政府办事 到服务中心去
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成立于2003年1月,是我区行政部门面向企业和市民实施行政许可服务的窗口,主要运作模式是将政府全部审批部门以及审批事项集中于行政服务中心内进行整合,统一一个地方受理,实现审批事项“一门式”办理。目前,进入区行政服务中心两座大楼办公的政府职能部门及事业单位共42个,涉及近397项审批事项统一在中心内办理,对外办事窗口208个,全部采用敞开式对外服务。经过三年来的运作,行政服务中心已成为政府政策实施的平台,成为政府高效便民、勤政廉政的窗口,成为政府和市民(企业)密切沟通的桥梁纽带,成为顺德对外展示形象的名片,成为落实党中央“执政为民”的有力表现。据统计,行政服务中心内各窗口受理业务超过100多万人次,在企业和群众中形成了"找政府办事、到服务中心"的形象。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也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认可,近年来中心相继接待了多批中央、省、市的领导,外地党政考察团也慕名前来参观学习。三年来,我们坚持做好以下两项工作:
一、以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实行集中办公,便企利民
设立区行政服务中心,目的是希望通过实施“一门式”的行政审批受理机制,加快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全面推行“六个行政”和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优化投资环境,方便企业和市民办事,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要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主要是做好三项工作:
(一)加强调研,借鉴经验。在中心成立之前,行政服务中心筹建小组就组织专门力量进行了大量调研,包括到各个相关部门调研,到区外先进地区如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并对进入中心的单位和如何实施集中办公进行了细致的研究。结合顺德各项工作的实际,考虑到顺德“大社会、小政府”的需要,我们提出所有区属部门的对外窗口单位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并商请具有审批权的双管单位、联检单位等窗口部门进驻。
(二)合理设置窗口,提高办事效率。考虑到群众和企业在办事过程中的习惯和审批流程,我们在设置部门窗口时,将部门的窗口设置和分布尽量按审批的关连性进行安排,将涉及工商登记类和群众日常工作生活需要办理事项的部门窗口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东座办公,并最大限度地按照办理的顺序排列部门窗口位置;将涉及建设国土报建类的部门窗口全部集中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办公。通过集中办公,整合流程,大大方便了群众和企业,提高了办事效率,使申请人员在中心就能较快地完成相关办理事项。为了让更多面对企业和群众的部门及审批、服务机构进驻中心,三年来我们在办公面积没有增加的前提下,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的要求,通过对原有进驻部门窗口位置进行整合,使同一许可事项的相关部门结合更为紧密,得到了部门和群众的认同。
(三)配套辅助事项,方便群众。由于办理审批事项涉及申请人员到银行缴交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如车辆上牌需买保险、证件送达、照相等因素,因此,我们在设置部门窗口的同时,做好各种审批事项的辅助机构配套设置工作,与相关银行、保险和中介机构协商,让10个中介机构和金融单位的窗口进入行政服务中心,使群众和企业能够在中心内完成所有手续和事项。此外,我们在中心大厅内精心布置了咨询接待服务台,配置了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排队叫号机和饮水机等,为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提供力所能及的配套服务。
二、以落实执政为民为目标,推进六个行政
行政服务中心内的各部门窗口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工作效率的高低、服务水平的优劣,直接关系着政府的形象,是群众和企业评价政府行政水平的重要节点。因此,我们落实执政为目标,按照“六个行政”的要求,努力使中心成为展示政府良好形象的窗口。具体是做好三项工作:
(一)公开办事程序和内容,强化窗口服务。我们以《行政许可法》为依据,以行政服务中心为平台,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改革行政审批制度的要求,将各部门窗口的审批管理机制逐渐落实到行政服务中心日常运作管理中去。具体是做到:
1.公开办事程序和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和内容是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的指南。在行政服务中心运转的过程中,我们首先要求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设置窗口的部门,除本部门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审批事项外,必须将本部门受理的审批事项的名称、依据、申请条件(包括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申请文书和表格的示范文本等)、审批程序、审批期限、收费标准以及审批结果,按规定在互联网及受理审批的场所内以公开栏、电子触摸屏及便民手册等形式予以公布;未向社会公布的审批事项及审批条件,不对群众和企业办事产生效力。由于向群众和企业公布了审批事项相关内容,使群众和企业能够按图索骥,明白办理各个事项需要的各种材料和流程。同时,由于在公布的事项中列明了各进驻部门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责任、权限、时限,因此整体审批流程的操作性强、透明度高,而且各个事项的受理、审核、决定、转出、送达等工作环节时间节点和处理情况都有真实、准确、完整的记录,因此群众可凭此监督部门窗口的工作,这对加强工作的透明度、强化窗口人员的责任意识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
2.规范和强化窗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代表,代表着政府部门的形象。如果窗口工作人员对前来办事的群众和企业代表不热情,故意挑剔查找前来办事人员的错漏,高高在上,爱理不理,就会损害政府在群众和企业中的形象。因此,我们要求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强化职业道德训练,把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提供优质服务作为一项基本的要求,认真细致地做好有关工作。如对群众和企业提出办理的事项,经审查不能办理的,要求即时告知不能办理的原因,对部分不理解的群众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求当场或者在规定的时限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要求工作人员允许或协助更正并受理申请。同时,我们要求部门窗口的工作人员,不能要求前来办事人员提交与申请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或者要求未向社会公布的材料。
为了拉近窗口工作人员与群众及企业代表的距离,方便沟通,我们也注意窗口对外办公台的设置体现平等、人性化的原则,尽量方便群众和企业能够与工作人员面对面进行沟通和交流,也使窗口工作人员始终保持热情周到的工作作风,树立亲民亲企形象。
(二)创新审批方式,强化高效意识。
集中办公以后,我们将行政服务中心作为平台,从提高工作效率出发,对市场准入环节、基建审批程序环节、投资管理环节、认定环节和年检环节的审批流程进行了整合,建设行政审批管理和服务信息系统,提高了审批效率,缩短了审批时限。按照“一个窗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完成、中心协调”的运作要求完善改进审批流程。
1、一个窗口受理。我们对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集中由进驻“中心”的部门窗口受理,审批事项各有关程序全部完成后,由"中心"将审批结果及相关证照送交服务对象。对涉及多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主办部门受理,各有关协办部门按流程分头办理,限时办结的审批制度。
2、推行并联审批。对需要前置审批的事项,由主办单位窗口受理审批申请后,由窗口部门转告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同时进行行政审批程序。
3、限时完成。我们要求部门窗口按照对外承诺的时限完成相关的审批工作。对于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我们要求有关单位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对该事项的审批,并将结果答复窗口部门。
4、中心协调。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针对窗口众多、从属不同部门的特点,由中心具体负责协调和督办审批事项,在申请者和审批部门之间形成项目审批的快速通道和协调服务平台。二是加强窗口部门间的协调。特别是针对涉及部门先后的审批事项,主动与相关部门研究提高办事效率、改进办事流程的工作。与此同时,对窗口部门提出的事项,认真进行研究并努力加以解决。
(三)强化监督,营造良好作风。
要落实“六个行政”的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强化监督,落实责任。对于进驻中心的部门窗口,我们要求每个窗口的工作人员都持牌上岗,包括向办事人员公布窗口工作人员的单位、姓名、工作责任,以及投诉电话等。在具体的监督方面,中心配合区监察局根据审批项目的公开制度和政务公开的要求,对部门窗口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相关事项进行监督。考虑到方便企业查询工作进度和利于监察,中心也准备为服务对象提供项目办理进度的电话或网上查询服务,并在项目办结后及时以电话或手机短信息等方式通知服务对象。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就是由区监察局根据社会和群众的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追究行政审批规定的部门和当事人的行政责任。
当然,由于行政审批大集中在全国来说也是新生事物,而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无论在办公面积、部门之齐全,涉及企业、企业切身利益审批服务项目之多在全国无论地级还是县级,都是排在前列,并且“中心”这一架构成立之初较为仓促,运作模式和观念都有别于内地省市及周边地区,如何继续在区委区府办的协调管理下有效运作这一平台,目前我们遇到不少困难,今后我们希望能集思广益,继续朝便民利民的方向迈进。
新的起点 新的征程
在高明区委、区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兄弟区行政服务中心以及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体工作人员共同努力,高明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对外服务,现将近期工作总结如下:
一、中心建设与管理
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办事效率,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我区于2005年7月29日成立了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以来,我中心一直把纪律教育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结合起来,把优化投资环境,
提高行政效率指导思想贯穿到中心的筹建工作当中,使行政服务中心的筹建工作如期完成,招投标交易中心于12月29日正式对外服务、中心办证大厅于2006年1月20日正式对外服务。
(一)窗口工程
我中心着眼于优化投资环境,以促进投资为主要服务范围,以方便企事业单位和群众办事为核心,对一站式的柜台进行功能定位。行政服务中心将对各进驻单位的窗口审批办事业务具有组织、协调、服务、督察,对窗口人员有监督、考核等职能,同时我中心根据高明实际情况,制定人性化服务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6:30。
(二)科技便民
中心信息系统的建设目标是要建立一个统一的行政服务大厅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的手段,实现管理的信息化、自动化,并逐步实现必要的政府资源合理整合和业务模式优化;创造方便快捷的群众办事环境,以技术的手段提供给办事群众必要的信息;提供决策支持手段,供职能部门和领导分析审批业务的统计信息。
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的前提下选择一套理想的信息化办件管理系统,中心领导会同区信息中心的有关同志,先后走访了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对三个中心的信息化办件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使用的方便性、可靠性,功能的完整性、实用性比较,最后确定使用与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同的信息化办件管理系统,并在该系统的基础上增加语音系统、群众评议系统。
(三)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自今年7月成立以来,我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内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我中心在区法制局配合下,组织全区41个职能部门进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四)存在问题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我区的新生事物,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的鲜明特点受到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但是,由于某些方面的原因,目前我区的行政服务中心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交通有待改善。首批进驻中心的单位有23个,审批项目约260个,中心人流量将会陆续增多,但目前往来城区与中心的公交车数量、路线、档次不尽人意,将会影响行政服务中心便民功能的充分发挥。
2、信息系统整合、开发不到位。在信息系统整合方面,由于我区有些双管部门目前使用自己部门的系统软件,与目前我区行政服务中心安装的系统软件不一致,因此,将会影响行政审批办理情况的数据统计、监督等方面工作。据了解,这些情况也是目前各地行政服务中心难以解决的问题。如果我区能全面落实、解决这次行政监察系统调研工作,全区各职能部门就能统一应用同一软件进行数据交流等工作,则行政审批监管将会更加及时、高效。
二、2006年的工作计划
2006年,区行政服务中心的主要任务是不断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优化我区的投资环境,密切党群之间的关系。其主要内容为:
(一)要逐步拓展行政服务大厅服务内容,推行 “服务直通车”等便民利民新举措。要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结合高明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好“服务直通车”等制度,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好优化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使中心的服务不断向乡镇延伸、向基层延伸、向群众延伸,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为经济发展服务。
(二)要确保行政许可事项“应进必进”,坚决杜绝“两头办理,体外循环”。要结合《行政许可法》的深入贯彻实施,切实加大监督、督查力度,坚决把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大厅办理,彻底解决“两头办理,体外循环”的问题。同时,要采取得力措施,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切实强化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标准,真正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做好第一批进驻单位工作、确定第二批进驻的部门和项目数量,完善中心的便民服务职能
为了贯彻落实创建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我们一边协调、安顿好第一批进驻单位,一边组织好全区第二批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迁入中心,合理分布好各职能窗口,办件数量多的部门单独设立窗口,办件数量少的部门共同组成一个综合窗口,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真正便民利民的中心,让人们知道,任何事都能在中心办成。当然这是一项更加艰巨的工作,从人员的配备和项目办理的程序等,都需要与各个职能部门协商沟通,需要各职能部门的大力配合,也需要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
(四)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2006年,中心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进驻人员的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使中心服务大厅成为政府公开、规范、高效、廉洁的良好形象的窗口。对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了制度保证。此外,我中心将制订《窗口工作人员准则》、《窗口考勤管理制度》、《窗口投诉处理制度》、《窗口收费制度》、《窗口评议考核制度》、《办公场所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道德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保密、党建等内容。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窗口负责人有关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工作秩序、行政秩序,做到运行有机制、考核有标准、活动有监督,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阳光操作 便民高效
随着佛山市建设进程的加速,三水区以其独特的地理区位和优良的生态环境,吸引了大量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该区区委、区政府审时度势,以此为契机,着力改善投资环境,批准建立了集信息与咨询、审批与收费、管理与服务、投诉与监督于一体的三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向社会提供集中、便捷、透明的行政审批服务,推进依法行政和机关作风建设。
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于2004年9月成立,2005年6月正式对外服务。中心直接对区政府负责,归口区政府办公室管理。中心(挂区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企业投诉中心的牌子)的主要职能在于协调、组织、监督有关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相关服务实行集中办公;承担行政审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接受和处理企业因对政务环境不满意或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出的投诉。
经过6个多月的运行,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基本走上正轨。行政服务中心的设立,极大地方便了投资者、老百姓,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据统计,截至2006年1月20日,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行政审批事项及服务事项共68731件,办结56388件,累计办结率82%。此外,还包括受理咨询12341人次。
回首过去的一年,中心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围绕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行政管理体制的目标,边建设边工作,边探索边完善,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政府良好形象、改善三水区投资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全面组织审批项目进厅,精心抓好行政服务中心筹建
(一)建立健全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按章办事,以制度管人,是做好各项工作和预防腐败的保证。为此,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着重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和制度。中心制定了《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实施细则》、《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重大、重要、重点投资项目快速审批意见》等三份文件交由区政府办发文,对加强行政审批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优化政务环境、提高行政效能提供了制度保证。此外,中心还制订了《窗口工作人员准则》、《窗口考勤管理制度》、《窗口投诉处理制度》、《窗口收费制度》、《窗口评议考核制度》、《办公场所管理制度》、《保密工作制度》、《信息系统管理制度》等一系列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基本上涵盖了中心工作人员思想作风、道德作风、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工作作风、工作纪律、保密、党建等内容。通过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窗口负责人有关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工作秩序、行政秩序,做到运行有机制、考核有标准、活动有监督,形成有效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遏制和预防腐败现象发生。
(二)如期完成服务大厅装修和信息系统建设
建设行政服务中心需要服务大厅及其配套设施,需要计算机信息及网络系统。区委区政府支持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经过研究,决定将区经贸局办公大楼首层腾出来给中心办公。决定一经做出,筹建工作专组迅速制定了办公楼的改造方案和装修方案,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施工队伍。
3、4月份正是广东的潮湿天气阶段,对中心大厅的场地建设造成一定的影响。为了按期完成工程任务,中心负责同志一边与财政局衔接,争取资金早日到位,一边密切与工程队联系,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他们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工程进度,以确保行政服务中心能按照预定的计划正式投入运作。同时计算机设备、局域网建设、电子监控系统、办公设备也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供货商。经过短短3个月的建设,到5月下旬,行政服务中心办公大厅装修和所有硬件建设已基本完成。
(三)落实中心的信息化办件管理系统
选择一套完善的信息化接办件管理系统是行政服务中心能顺利运行的前提条件。为了选择一套理想的信息化办件管理系统,中心负责同志会同区信息中心的有关同志,先后走访了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南海区行政服务中心、顺德区行政服务中心,对三个中心的信息化办件管理系统进行了详细的分析,从使用的方便性、可靠性,功能的完整性、实用性及与上级对口部门联接方面进行比较,最后确定使用与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相同的行政审批管理系统。事实证明,这套系统操作简便、实用,费用较低,而且具有与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资源共享的便利。
(四)集中抓好窗口工作人员选调和审批项目进厅运行
行政服务中心自成立之日起,就注意收集佛山、南海等地的行政服务中心资料。在办公场所确定之后,考虑到场地的局限,围绕着优化投资环境,强化政务环境这一指导思想,以便民、利民为出发点,分别走访了发改局、环保局、国土局、工商局等十多个部门,与这些部门领导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最后确定了13个与招商引资和便民服务密切相关的部门首批进驻,分别为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区国家税务局、区地方税务局、市国土资源局三水分局、区环境保护局、区经济贸易局、区消防大队、区气象局、区卫生监督所、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同时,为方便企业和群众投诉,区行政投诉中心也同期进驻。
根据《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进驻中心的13个职能部门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派了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服务态度好的30名同志常驻中心集中执行审批工作。同时,将所有进厅审批的109个审批及服务事项全部输入计算机网络系统,形成一个从收件、办理、收费、限时、查询、办结的完整运作系统,通过计算机管理,每个工作人员只能在规定项目中,按规定程序办件,不可逾越,不能违规,从而有效避免了“暗箱操作”,铲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使群众“进一个窗口办好,交规定费用办成,在承诺时间办结”。经过紧张的筹备,中心在2005年6月15日挂牌正式投入运行。
二、推进集中审批“阳光作业”,让群众享受超市般的政务服务
(一)加强思想教育,严格制度管理
行政服务中心既是行政审批的的窗口,又是服务社会的窗口,在三水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为促使中心所有工作人员高效率地工作、高质量地服务,着力塑造“规范、公开、廉洁、高效”的政府窗口形象。中心始终把思想教育放在工作的首位,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公仆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把群众当成亲人,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贯穿于工作的每个环节;要求全体工作人员必须增强宗旨观念,将“群众高兴、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将对人民群众的态度、替人民群众办事的速度、执行法律法规及党的政策的力度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将是否促进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为此,中心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江泽民、胡锦涛同志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论述,以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改进机关工作作风,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同时,为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运转,“中心”对工作人员实行严格管理,配备了电子打卡考勤机,对工作人员上下班进行打卡考勤,确保按时到岗;为严格工作制度,“中心”通过办件系统
,对各单位窗口的全部办件过程和电脑操作过程实时进行监督,确保工作人员按规范程序操作。此外,“中心”还在每个窗口前摆放“群众评议表”和“群众投诉单”,要求群众办事完毕即对办事人员的办公态度进行评议。对于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中心”还采用了季度评议和年度评议制,评出优秀窗口单位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并予以表彰,以便激发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2005年的第三季度,“中心”召开了评选优秀窗口单位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会议,评选出公安窗口和质监窗口为优秀窗口单位,三名工作人员荣获优秀窗口工作人员称号。
(二)改革审批程序,加快行政提速
自2005年以来,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的内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当佛山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行到关键阶段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从7月中旬开始,中心的行政审批改革室组织全区38个职能部门对照《佛山市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结果一览表》的内容,对本区的600余项行政审批事项分别作了保留、取消或调整的处理。8月,该中心再次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下发的《各职能部门行政审批(管理)事项清理结果目录(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对全区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核对,并将漏报、错报的表格退回原单位要求重新填写,切实将每一个审批事项的法律依据、审批条件、审批时限、审批程序、审批收费等内容加以明确。同时将所有的清理结果报送佛山市审改小组进行核查备案。10月下旬,佛山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决定于11月中旬对全市行政审批办事指南进行公示。按照通知要求,中心及时对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了相应的调整和修改,并在预定时间内完成了对全区600余项行政审批项目办事指南的电脑录入工作,为市政府的统一公示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
自2005年1月起,按照三府[2004]108号文《关于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的通知》的要求,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在每月3号前向各部门催交每月的项目办理情况的详细资料,包括申报单位、申报事项、受理日期、办结日期、上报日期、不能按期办结原因等,由中心汇总后向区领导汇报,并在政府网站和《三水政务》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以此促进各部门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从各部门上报的情况来看,除极个别项目由于特殊原因未能及时办结外,其余全部项目都能按时办结。
(三)坚持阳光操作,公开办事程序
为实现行政审批阳光作业,"中心"实行"五个公开",即服务内容公开、办事程序公开、申报材料公开、承诺时限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在一楼大厅的显眼位置设置电子触摸屏,把行政审批的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收费标准、政策依据、承诺时限全部公开,群众只要轻轻一点,一目了然,从而把行政审批决策置于群众监督之下,增强了决策的透明度,杜绝了审批人员的随意执法现象。对办事群众每办结一件事项都发放一份评议表,广泛征求服务对象对办事程序、服务质量的意见。同时,各窗口还编发了各部门的《办事指南》,更加方便群众来中心办事。对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严格执行“五项制度”,一是即时办理制度。对资料齐全、符合规定的业务,当场办结。二是承诺办理制度。对需要现场勘查和申报资料需要评审的事项,或者是需要由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承诺办理时限。三是报批代理制度。对必须由上级审批的业务,由受理窗口单位负责送审。四是答复制度。对有规定不能办理的事项,说明理由,给予明确答复。同时,将窗口操作规程全部输入电脑,使各项审批业务过程及结果在局域网内一目了然,保证工作人员照章办事、依法收费。为更好地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我们全面开展了“一站式服务”方式,从而结束了过去多头报批、多头跑路、多头交费的历史。
三、关于2006年工作思路
2006年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三水经济发展的大局,大力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提高行政审批速度,不断完善配套服务,强化工作监管,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进廉政建设,为全面改善三水投资环境、促进三水经济发展而努力。初步工作思路是:
(一)做好新的办公场所的改造设计和建设工作
目前,区政府已初定将西南街道办事处的原办公场所划为行政服务中心新的办公场所。为适应行政服务中心集中、敞开式办公的特点,该办公场所必须进行改造装修。这是一项比较艰巨的任务,既要建设得实用、大方,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又要厉行节约,物尽其用。目前,我中心已上报了该项目的建设工程预算和电子网络系统预算,待区政府同意搬迁中心后即可进行设计施工。
(二)确定第二批进驻的部门和项目数量,完善中心的便民服务职能
新的办公场所有足够的场地,因此我们考虑将全区大多数的行政审批职能迁入中心,办件数量多的部门单独设立窗口,办件数量少的部门共同组成一个综合窗口,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真正便民利民的中心。目前,中心已与有关审批职能部门进行了沟通,尽量做到能进则进,方便群众和投资者。
(三)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效能
2006年,中心将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推行简政放权工作。积极与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衔接,做好行政审批办事指南的公示工作。继续在全区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内安装使用三水区行政审批系统软件及并联审批系统软件,并组织统一培训,以更好地摸清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现状,加强审批监管。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善政务环境。
(四)加强中心内部管理,树立良好窗口形象
经过2005年半年的对外服务,中心积累了一定的经验。2006年,中心将按照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心进驻人员的管理,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使中心服务大厅成为政府公开、公平、公正的良好形象的窗口。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三水区的新生事物,以服务经济、方便群众的鲜明特点受到投资者和广大群众的欢迎和拥护,实际运作也初显成效,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目前三水区的行政服务中心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各种制度还有待完善,接下去,我们还有很多的任务要完成。成长中的三水区行政服务中心将不断完善运作管理机制,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加快地方经济发展的“环境工程”,方便企业和群众的“民心工程”,带动机关作风转变的“样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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